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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报告
【作者:】   【来源:】    【发布时间:2017-01-04】   【字体: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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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是2016-2020年法治建设规划、“七五”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的开局之年,我局按照《景德镇市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》、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(2016-2020年)》的要求,及时制订了《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(2016-2020年)》、《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》,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省人社厅依法行政、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,紧紧围绕“民生为本、人才优先”的工作主线,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,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,进一步解放思想,改革创新,推动人社工作的法治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,为全市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:

一、法治建设工作情况

(一)健全领导机构,夯实工作基础

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措施。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,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党委工作目标管理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每年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。印发了《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(2016-2020年)》、《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》,通过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、推进矛盾化解有序化有效化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四个任务开展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。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,分管局长为副组长,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设立了专门的法规工作机构,配备了2名专职的工作人员,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。坚持做到政务公开,透明执法,并将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,人人身上有担子,个个肩上有责任。调动了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保证了各项法律、法规以及规章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正确实施。

(二)强化依法行政制度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

1、梳理行政执法依据,坚持依法执法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,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,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,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,建立健全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制度。按照全面推行“三单一网”制度建设工作要求,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中行政权力共计192项,同时依据权力清单制定了责任清单,整理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了114项便民服务事项,制定了165项阳光政务公开事项,并及时在政务网和局网站进行了公开。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、政策法规、办理人社业务、开展政民互动,实现行政职权网上阳光运行。

2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。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,规范性文件出台后,必须按照政府规定,及时通过正规媒体向社会公布;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,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,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、及时率、规范率;三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,每年对局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。

3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维护公正执法。严格按照省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目录,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,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,做到同样情形同等处理。并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,重点对行使行政处罚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、行使条件、裁决幅度、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,围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行政处罚项目8大类78项进行一一梳理,按违法情节不同对处罚金额进行了裁量限定,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,使行政执法裁量准确明了。

4、规范行政行为,推进依法行政。一是规范行政决策行为,为了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,贯彻落实《景德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》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,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,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。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、完整归档。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部门执法责任制,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、执法上岗制度,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,责任追究倒查制度,使每个部门,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,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,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,无违法违纪现象。做到了无治安案件、无火灾、无职工犯罪、无重大事故,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被市评为先进单位。三是开展调研分析总结工作经验。每年围绕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过程中的热点、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调研、分析、总结工作,并撰写了调研分析报告,包括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研、《社会保险法》颁布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调研、拖欠工资调研等一系列活动,分析了执法过程中的问题,总结了相关经验。四是开展行政调解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,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,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,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、社会矛盾纠纷,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。2016年度我局劳动监察共监察用人单位241户,受理举报、投诉186起,除3起移送公安外,其他案件均调解解决,仅春节期间就处理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1.17亿元,涉及农民工7652人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33起,其中:立案119起(裁决70起,调解39起,撤诉22起,中止19起),不予受理14起,到期结案率100%,结案率95.62%,调解率51.85%,共涉及劳动者306人,涉及金额381.94万元。

5、依法受理,规范程序,提高应诉水平。为加强和促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,我局明确了局机关业务科室在行政复议、诉讼过程中的职责。积极与市法制办和法院做好协调工作,对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,积极参加答辩和应诉,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。通过行政应诉,强化了依法行政的观念,通过典型案例分析,提高了行政应诉水平和效率。

6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。我局与立宇律师事务所长期签订法律顾问协议,聘请了两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。2014年又加大经费投入,增加法律顾问参与党政联席会与联合接访条款,规定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列席党政联席会,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,现已全程参与局下属企业改制事项。同时规定每年法律顾问参与不少于20次的接访,为信访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。目前,已有四名律师参与了领导接访日的接访,效果反响较好。

(三)强化依法行政监督,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

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制监督工作,牢牢把握内部监督、媒体监督和行政问责三项要点,不断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,建立了一套较完善、有力度的监督体系,实现了对行政行为源头、过程、结果的全面监督,保障了依法行政。

1、以风险防控为抓手,强化内部监督。在日常工作中,首先从自身建设入手,一方面,突出“防”,在局系统各行政审批和执法部门试行风险防控机制,排查行政审批、行政执法、队伍管理、行政事务四大类风险点,科学评估等级,确定监管责任,实现对这些关键点的全程监督,超前化解各种风险;另一方面,突出“控”,先后建立了专家顾问咨询论证、法律顾问参与决策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机制,有效避免了盲目决策和短期行为。

2、以搭建平台为抓手,强化外部监督。为拓宽铺平民意反映渠道,我局采取两项措施:一是搭建交流沟通平台,建立健全局领导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日常联系制度,搭建“点对点”沟通平台,接受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监督;二是搭建便民服务平台,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模式,推行联合执法,前移执法关口,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、地址和网址等,在“12333”网站中设置专栏,及时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工作动态,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送到了千家万户。

3、以健全机制为抓手,强化纠错问责。为了保证行政行为合法公正,我局始终把服务工作与“纠错问责”相结合,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。一是健全纠错机制,加强过程监管,建立决策实施评价机制,通过跟踪落实、督办检查、信息反馈、效能监察等,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,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,纠正不规范、不合法的执法行为,采取“三方会审”,严审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,定期开展清理工作,及时修改废止失效文件,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,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、乱摊派行为;二是健全问责机制,抓好结果监管,既有针对领导层的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》,确保决策的权责统一,也有针对执行层的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,按照“有权必有责,权责必相符”的原则,严格问责,做到了“有错必纠、有责必问,先纠错、再追责”。

(四)强化依法行政教育,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

通过开展各类讲座、论坛等形式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教育,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,提高依法办事、依法行政能力。

1、组织局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邀请查旗营律师开展了《新行政诉讼法》专题培训讲座,积极参加省厅、市法制办、市普法办举办的《行政强制法》、《自由裁量权》、《依法行政》等各类培训。

2、制定了“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”、“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”、“法律知识考试制度”,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与个人年终考核相结合,利用开展法制讲座、周二局会议集中学习进行法律知识学习,先后开展了综治专干培训、防腐拒变每月一课,选派优秀干部参加省、市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。

3、加强法规宣传,提高干部素质。一是做好法规宣传教育工作,明确法规教育、宣传的内容和方式方法,利用各种媒体,采取多种形式,面向社会积极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,开展了一系列的法规宣传活动:由局机关相关科室、市社保局、市就业局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联合开展农民工维权法规和政策咨询活动;利用市劳动保障网和电子屏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;给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上一堂法制课;利用每年“12333”成立周年、“12345”服务热线成立周年、“12.4”全国宪法日,联合局机关相关科室、市社保局、市就业局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展大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。

(五)整合资源,打造专业性调解平台
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我局在原有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基础上,打造了专业性的景德镇市劳动争议“一站式”调处中心,整合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方调处优势力量,集中在一个地点联合办公,形成“集成一体”、“衔接联动”的调解聚合体系,实现“一个平台统一受理,多种手段综合调解”的多元共治模式,以更好地满足群众“一站式”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,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效果。

二、当前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

当前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民生工作任务繁重。就业总量矛盾日趋复杂,稳定就业局势,实现更充分、更高质量就业,仍然是面临的重大挑战。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全民覆盖、,不断提高保障水平,增强公平性、适应流动性、保证可持续性仍然是面临的历史难题。构建人尽其才、才尽其用的人才环境,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活力,仍然是面临的紧迫任务。

(二)全面深化改革,人社领域任务艰巨。改革任务较多,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、工资制度改革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,都是难啃的硬骨头。

(三)全面依法治国,法治人社建设任务紧迫。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和改革深入,人社工作面临利益主体多元化、利益关系复杂化、利益差距扩大化的复杂局面,管理服务对象更加注重和追求自身利益,利益矛盾明显增多,化解这些利益矛盾的难度越来越大,有些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不安定因素。

(四)全面从严治党,作风建设要求更高。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建新常态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、复杂的系统工程,思想观念的转变、责任意识的强化、纪律风气的整肃、执行能力的提升、制度机制的完善,必须长抓不懈。
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我局将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按照省厅和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继续做好法治建设工作。

(一)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清理工作。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和备案工作,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,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的修订、废止工作。

(二)加强各项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。积极收集行政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,依法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,细化执法标准,规范办案流程和执法行为,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
(三)制定培训计划,加强执法人员系统培训。以《社会保险法》的培训为重点,带动各项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,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。

(四)进一步发挥法治机构的主动性。认真做好调研工作,积极提供改进意见,加强法制宣传,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好各项政策的宣传。

  

2016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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